“保理池融资模式”不根据单笔发票金额及期限设定融资金额及期限,而基于卖方将其对特定买方或所有买方的应收账款整体转让我行、且我行受让的应收账款保持稳定余额的情况下,以应收账款的回款为风险保障措施,根据稳定的应收账款余额(最低时点余额),向卖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业务。保理池融资业务的实际融资期限可长于应收账款池项下单笔应收账款的付款期限/单笔发票期限。
• 池融资模式下,卖方在任何时点均有足额应收账款余额,客户可持续使用融资额度。在保理池融资业务中的融资期限可长于实际交易中的付款期限;
• 批发零售行业:与大型超市或商场建立长期稳定供货关系的供货商(商品不属于寄售代销,且由商场或超市出具相关结算单据);
• 医药行业:为医院提供药品销售的药品生产或销售企业。
客户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保理业务:
1.签订交易合同;2.卖方同光大签署协议,转让应收账款;
3.买方到期付款;4.偿还融资,余额划归卖方。
光大银行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26号京ICP备05013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