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功能仅对已向银行申请开办“电子支付”业务功能并已在柜台进行签约的企业客户开放。使用此功能的客户必须与光大银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明确相关法律事项后,方可开通此项功能。包括普通B2B业务和跨行B2B业务两种模式。
企业客户通过我行企业网银专业版签约电子支付功能后,可在我行B2B电子商户网站实现在线支付。
企业客户在同我行合作的B2B电子商户网站可实现除光大银行外的银行企业账户的在线支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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