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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是货币市场的中间业务之一,所谓结算代理,是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法人(简称金融机构法人)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等业务的行为(引自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代理业务内容包括:
  • 以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托管账户开户、销户等手续;
  • 根据委托人的指令,为其办理有关交易结算手续;
  • 在债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中,为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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