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实物黄金质押贷款业务,是指产金、用金及与黄金业务相关的商贸企业以托管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账户内、并在金交所交易的实物黄金作为质押物向光大银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 有利于丰富黄金产业链企业融资渠道。
• 有利于企业盘活黄金库存。
• 光大银行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 光大银行根据客户业务需求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服系统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完成后光大银行发放贷款。
• 贷款到期后光大银行办理质押登记注销。
法人实物黄金质押贷款适用客户为能提供在金交所交易的黄金,且具备金交所会员资格或已有金交所交易编码的产金、用金企业以及与黄金业务相关的商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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