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投向政策和行业授信政策
持续优化环境相关信贷管理政策,已制定《中国光大银行2024年行业信贷政策》,涵盖农林牧渔、电力、钢铁、煤炭、物流运输、化工、建筑、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与天然气等重点行业, 生物多样性等重点议题,将能耗水平、碳排放强度等纳入部分行业客户及项目发展策略,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重检更新。对潜在ESG风险较高的行业制定《授信审查审批指引》,对钢铁、煤炭、水泥、有色金属行业在环保、能耗等方面制定合规性审查规定,严格审查审批要求。
部分行业的授信要求包括:
1.农业行业: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围绕粮食安全,对接龙头企业中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和绿色化种植企业,支持其在全国粮食主产区开展生产项目。对属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范围内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代农业种业及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绿色有机农业等领域,配备专项信贷规模与信贷支持政策。
2.电力行业:重点支持煤炭资源丰富、运输便捷地区承担保稳保供职能的大型国有煤电发电企业。参与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项目,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要求发电机组标准煤耗达标,采用洁净煤技术发电,项目同步建设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等。支持低碳安全高效的清洁能源发展。对属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范围内的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能源系统高效运行等领域,配备专项信贷规模与信贷支持政策。
3.煤炭开采行业:进入煤炭资源禀赋优异、生产技术先进、安全状况良好、节能减排达标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重点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煤矿绿色智能开采项目。要求取得相关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矿产资源规划或煤炭生产开发许可等手续,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属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范围内的煤炭清洁利用、煤炭清洁生产等领域,配备专项信贷规模与信贷支持政策。
4.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要求矿产采选地不得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禁采区域内,需取得有权部门批复的、与核准开发规模相应适应的采矿权证、安全许可证、非煤矿山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许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和安全评价,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营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工艺装备、能耗排放、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土地复垦、环境管理等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具备与生产规模和工艺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能力和生态恢复措施。
5.石油与天然气行业:要求具备石油天然气采矿权,符合《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对属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范围内的天然气输送储运调峰设施建设和运营、非常规油气勘查开采与海洋油气开采装备制造等领域,配备专项信贷规模与信贷支持政策。
6.生物多样性:
本行签署《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示》,助力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资金支持力度,聚焦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国家级园林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推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务实合作,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
在风电、光伏发电、煤炭、造纸等行业信贷政策中均明确要求强化生态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严控进入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
二、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
1.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持续强化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顶层设计,完善“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层管理架构,不断增强气候变化治理能力。本行发布《中国光大银行绿色金融、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提升方案》,将环境和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收集客户能源使用模式、碳排放水平、减排策略等气候相关信息,开展气候风险敏感压力测试,对全行信贷业务设置“高碳标签”并监测完善绿色标识管理和系统建设。开展绿色金融相关行业培训及案例分享,提升全行员工的气候风险防范意识。
决策层:董事会承担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和绿色金融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制定相关战略,审议相关议案。董事会下设社会责任、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监督评估相关战略执行情况。2023年,审议听取《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管理层:总行社会责任/普惠金融管理委员会承担全行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职能,统筹推进本行气候应对和绿色金融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023年,审议听取《2023年上半年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2023年三季度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执行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下设绿色金融、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银行低碳转型三个专业工作组,具体落实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各分行及子公司建立健全专项管理架构,推进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2.ESG风险全流程管理
遵循全面覆盖、全程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充分关注客户面临的潜在ESG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将ESG风险管理要求嵌入信贷业务各环节,确保符合实质合规要求,严格实施全流程管控。
贷前调查环节:加强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
评估客户ESG风险状况,落实客户ESG风险尽职调查。
授信审查环节:针对拟授信客户和拟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合规审查
针对不同行业的客户特点进行ESG风险合规审查,确保客户符合实质合规要求。
授信审批环节: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
根据客户面临的ESG风险性质和严重程度,合理制定信贷批复方案。对在ESG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的客户,严格限制对其授信和投资。
合同管理环节:通过完善合同条款,促进客户加强ESG风险管理
针对客户的ESG风险特点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在贷款合同中增加督促客户加强ESG风险管理的独立条款。
放款审核环节:加强信贷和投资资金拨付管理
对未落实贷款合同中关于ESG风险管理要求的,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客户,不得发放贷款,已授信客户终止资金拨付。
贷后管理环节:加强贷后和投后管理
将客户ESG风险状况的收集、分析、评价等工作纳入贷后管理全面检查流程,动态重检ESG风险管控情况。
严格执行ESG风险“一票否决制”,对出现重大ESG风险状况的客户严禁新增任何授信。境外项目管理方面,在执行要求基础上,加强与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的沟通,遵循相关国际惯例或准则,确保与国际良好做法保持一致。
3.ESG风险升级程序
制定《中国光大银行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政策》,根据授信客户面临的潜在ESG风险程度,结合其所属行业或建设项目的特点,将客户划分为A、B、C三类。A类是风险级别较高的档位,是指建设、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严重改变环境原状,且产生的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不易消除的客户。 C类是指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的客户。对A类和B类客户,在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合同管理、放款审核、贷后管理等环节中设置差异化更为严格的风险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