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赢12号”产品3到期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3日
我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赢12号产品3于2007年11月13日正式成立,截至2008年11月13日,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有关收益计算方法约定,投资者收益率6.59%,即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合计为:投资者初始投入本金×1.0659。
举例说明:如投资者初始投资额为100000元,则到期时本金及收益合计为100000*1.0659 = 106590元。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同赢12号产品3说明书有关约定,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23日为清算期,清算期不计息,2008年11月24日为投资者资金到帐日。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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