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季季C计划”2012年第一期产品1于2012年5月25日起息,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短于1.5年,1.5年后中国光大银行有权确定本产品的最终期限,并提前一个月以公告形式进行信息披露。本产品为预约滚动式理财产品,设置了至少6个单一投资期。现将产品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本期产品相关信息:
产品编号 | 起点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期收益起始日 | 投资期到期日 |
12001062031 | 5万 | 4.80% | 2012-5-25 | 2013-11-25+ |
2、本期产品包含至少6个单一投资期,各投资期要素见下表:
期次 | 产品代码 | 募集期/预约期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1 | 2012001062031 | 2012年5月11日―2012年5月25日 | 2012年5月25日 | 2012年8月25日 |
2 | 2012001062032 | 2012年5月26日―2012年8月25日 | 2012年8月25日 | 2012年11月25日 |
3 | 2012001062033 | 2012年8月26日―2012年11月25日 | 2012年11月25日 | 2013年2月25日 |
4 | 2012001062034 | 2012年11月26日―2013年2月25日 | 2013年2月25日 | 2013年5月25日 |
5 | 2012001062035 | 2013年2月26日―2013年5月25日 | 2013年5月25日 | 2013年8月25日 |
6 | 2012001062036 | 2013年5月26日―2013年8月25日 | 2013年8月25日 | 2013年11月25日 |
3、本期产品投资情况:
(1)本产品为信用联结理财产品,指投资者将人民币资金委托在我行,在产品到期日我行根据本协议项下联结债务的信用情况,按预期收益和本金确定规则计算并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和返还相应本金的产品。
(2)本产品的联结债务为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铁道部融资项目信托计划。
信托资金用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供信托贷款(该项目按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为正常类),信托贷款借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该信托计划在中国光大银行分行开立信托专户,并由中国光大银行分行对信托专户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