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定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6日发行 “阳光紫1期”理财产品,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 阳光紫1期 |
产品编号 | EB1825 |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 C1030318000112 |
发行人/管理人 | 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或“光大银行”) |
受托资产管理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产品注册登记人 | 中国光大银行 |
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
产品风险星级 | 三星级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产品类型 | 封闭式净值型产品 |
合格投资者范围 |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平衡性型及以上的一般个人客户/高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机构客户 |
资金用途 | 受托管理资金定向用于投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的委托债权投资项目,该委托债权融资人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募集金额上限 | 10亿元。(若募集资金未达5亿元(不含)人民币,本产品不成立) |
产品募集期 | 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6日 |
产品成立日 | 2018年3月27日 |
产品到期日 | 2019年3月27日 |
产品存续期 | 1年(365天),到期可展期 |
清算期 | 我行将在产品到期日启动产品清算程序,在产品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按投资者持有的产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
起点金额及递增金额 | 个人投资者:10万元/1万元;机构投资者:50万元/1万元 |
最低持有份额 | 个人投资者:10万份;机构投资者:50万份 |
分红方式 | 自然季度现金分红 |
认购费 | 0%(年) |
管理费 | 0.90%(年) |
托管费 | 0.015%(年)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交易服务费 | 0.05%(年) |
业绩比较基准 | 5.60%(年化) |
销售渠道 | 中国光大银行授权网点、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 |
质押及理财产品持有证明 | 本产品不可办理质押贷款,个人投资者可开立理财产品时点持有证明 |
其他规定 | 1、本产品募集资金利率按活期计算,利息在产品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2、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产品协议书和说明书所约定的投资范围、比例和原则进行投资操作,尽力通过完善的内控措施保证本产品项下的受托管理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因自身经营目的对受托管理资产进行出售和抵、质押等处置行为。 |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阳光理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
2018年3年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