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行拟对“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碧机构盈”理财产品(EB1669)说明书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组合限制
调整前,本产品说明书中的相关表述为:
“本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不得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调整后,上述条款将修改为:
“本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不得投资于主体评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新版理财产品说明书。本次调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生效,理财产品说明书将同步进行变更。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接受上述调整,则应及时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提前赎回本产品;若本产品投资者未及时进行赎回,则视为投资者对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调整无异议。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阳光理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