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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金养老1号产品发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尊敬的客户:

  我行发行的“阳光金养老1号”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3月11日成立,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阳光金养老1号

产品编号

EW0001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Z7001419000001

(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

管理人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账户信息

38250188000156910

产品风险星级

三星级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

产品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运作模式

封闭式净值型产品

产品募集方式

公募

投资者范围

本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中个人投资者需为经代销机构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为平衡型及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募集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4.70%-6.10%

(2020年起本产品将于每年3月、9月根据当时市场利率情况调整基准收益率,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起点金额/递增金额

1000元/100元

认/申购追加金额

100元的整数倍

机构投资者:1000元的整数倍

产品募集期

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3月10日

产品成立日

2020年3月11日

募集规模

917,625,800.00

投资周期

五年

产品到期日

2025年3月11日

资金到账日

产品到期后5(含)个交易所工作日,产品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认购费

0.00%

赎回费

0.00%

管理费

0.50%(年化)

销售服务费

0.00%(年化)

托管费

0.03%(年化)

份额分配

产品成立满2年后每年向投资者分配初始投资份额的25%(份额分配不代表管理人对该产品的保本承诺),具体分配规则详见收益分配条款。

募集期间资金及利息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的认购申请被受理后,代销机构有权冻结认购款项,募集期间产品管理人不向投资者计付利息,由代销机构按投资者账户利息结算规则计付利息。

提前终止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阳光理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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