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于调整阳光橙安盈季开1号产品投资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产品实际运作情况,我司兹定于2020年12月15日调整阳光橙安盈季开1号(EW0043)产品投资范围,并同步调整投资比例、产品内部风险评级和销售对象,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根据阳光橙安盈季开1号产品合同,产品原投资范围为:“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市场的金融工具,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股票质押式回购、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权益类投资品种包括:普通股票、优先股。衍生品类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以及主要投资于上述资产的由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

  根据产品实际运作情况,产品投资未涉及普通股票、衍生品类投资,予以删除。产品调整后投资范围为:“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市场的金融工具,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股票质押式回购、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权益类投资品种包括:优先股。以及主要投资于上述资产的由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

  二、投资比例

  根据阳光橙安盈季开1号产品合同,产品原投资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0-80%,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0-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持仓合约价值投资比例0-70%。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本产品管理人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因投资范围变更,产品投资比例调整为:“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8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80%。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本产品管理人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 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三、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投资范围修改后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调整为二星级。

  四、销售对象

  根据阳光橙安盈季开1号产品合同,产品销售对象为:“本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中个人投资者需为经代销机构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为平衡型及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因投资范围变更导致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调整,产品销售对象调整为:“本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中个人投资者需为经代销机构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同时根据投资范围调整,删除对应资产估值内容。产品合同将同步进行更新,变更后的《光大理财“阳光橙安盈季开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合同》详见附件。

  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接受本次公告所述调整,应于2020年12月15日(即产品开放日)通过代销机构营业网点或网上销售平台赎回本产品;若本理财产品投资者未赎回本产品,则视为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对相关调整无异议并同意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理财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我司七彩阳光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光大理财“阳光橙安盈季开1号”理财产品合同.pdf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4日

光大银行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26号京ICP备05013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