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各地职业年金的持续推进,目前已有多个地区制定了详细的职业年金基金实施办法,从评选委员会组成、计划建立、管理机构评选、计划运营等多个方面明确了职业年金基金的实施细则,今天我们将实施细则已明确的地区的方案总结对比,以供参考。
1.评选委员会组成
福建:11人,由政府部门人员及省直参保单位代表;
河北:11人,由政府部门人员及省直参保单位代表;
山东:未明确人数,由政府部门人员及部分市的代表组成;
海南:11人,由政府部门人员、省直参保事业单位代表及省政协代表组成。
2.计划数量
中直机关:7个;
新疆:8个;
福建:不多于10个;
河北:不少于5个;
山东:8家受托机构中标,未明确计划数;
海南:6个。
3.资金分配方案
福建:初始累计基金及启动运营当年新增缴费中的80%平均分配给各职业年金计划;20%用于奖励部分职业年金计划。其中:评选结果第一名至第四名受托人所在职业年金计划,各分配3%;评选结果第五名至第八名受托人所在职业年金计划,各分配2%。;
河北:初始资金可平均分配,也可根据招标时受托人得分排名情况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山东:首年根据招标情况将受托人划分为两个类别,实行差异化资金配置;
海南:初始资金平均分配,第二年下半年起根据收益率情况由受托人及工作小组分配。
4.受托人评选方案
均由评选委员会通过招标确定。
5.托管人评选方案
中直机关:各计划受托人在央保中心的统一组织下,自主选择本计划的托管人;
新疆:由各受托人对托管人打分,自治区人社厅根据打分结果确定入围的托管人;
福建:由受托人打分,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加权平均确定托管人的最终得分;按计划数量确定需要招选的托管人数量,并根据需要招选的数量和排名顺序确定入围的托管人;
海南:托管人评选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受托人根据评选小组制定的托管人评选标准对投标的托管人分别进行打分,评选小组按照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得分进行加权平均的办法,确定各投标托管人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排名顺序确定入围的托管人;第二步:由各受托人按照各自中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从入围的托管人中挑选。如果入围的托管人拒绝某受托人的选择,该受托人可继续选择其他入围的托管人。
6:投资管理人评选方案
福建:由入选的受托人对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质的21家投管人分别进行打分,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加权平均确定投管人的最终得分;受托人按照排名顺序挑选投管人;
海南:投资管理人评选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受托人根据评选小组制定的评选标准对投标的投资管理人分别进行打分,评选小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后加权平均确定最终得分。得分排名前4的投资管理人可以被选中2次,得分排名第19名及以后的投资管理人不能被选择,其他投资管理人只能被选中1次;第二步:分三轮选择投资管理人,第一轮按照受托人各自中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第二轮按照受托人各自中标得分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选择。第三轮由受托人抽签确定选择投资管理人的顺序。同一轮已被选中的投资管理人不能再被别的受托人选择。
7:管理机构是否可重复
中直机关:未明确要求,实际受托人及托管人未重复;
福建:托管人原则上不重复,若职业年金计划多于托管人数量,排名靠前的托管人可重复;排名前4的投资管理人可以参与3个计划,排名5到8位的最多可以参与2个计划;其余只能参与1个计划;
河北:受托人及托管人不能重复,投资管理人至多同时参与3个计划;
山东:受托人及托管人不能重复,投资管理人至多同时参与2个计划;
海南:受托人及托管人不能重复,投资管理人至多同时参与2个计划。
8:管理费率
福建:受托人收费标准:年基础费率1‰。年绩效费率为基金净值的6.7‰乘以当期增长率,最高不超过1‰;亏损无绩效;托管人收费标准:年基础费率0.7‰。年绩效费率为基金净值的8.7‰乘以增长率,最高不超过1.3‰;亏损无绩效;投资管理人收费标准:年基础费率3‰。年绩效费率本组合财产净值的6%乘以增长率,最高不超过9‰。亏损无绩效。
河北:投资管理费率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2%
海南:受托人管理费标准:基础管理率1‰。业绩报酬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排名确定;托管人管理费标准:无业绩报酬,年基础管理费率0.7‰。待遇支付计划托管人管理费率1‰;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标准:基础管理率3‰。业绩报酬标准为本投资组合财产净值的6%乘以当期本投资组合受托财产净值的增长率,最高不超过本投资组合受托财产净值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