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阳光理财季季C计划产品投资组合实际运作情况,我行决定对季季C计划2012年第一期产品投资期2及之后各投资期的收益预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代码 |
调整前预期收益率 |
调整后预期收益率 |
产品预期收益起始日 |
2012001062032 |
4.8% |
4.3% |
2012年8月25日 |
2012001062033 |
4.8% |
4.3% |
2012年11月25日 |
2012001062034 |
4.8% |
4.3% |
2013年2月25日 |
2012001062035 |
4.8% |
4.3% |
2013年5月25日 |
2012001062036 |
4.8% |
4.3% |
2013年8月25日 |
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不接受上述调整,请您及时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解除本产品的后续投资;若本理财产品投资人未在2012年8月25日前未办理解除本产品相关操作,则视为本理财产品投资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
2012年8月10日